函轉「教師請假規則」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幹事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10-16 14:23:43  點閱:26

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44203364D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 檢附教育部函文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,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該部人事處莊專員,電話:(02)7736-593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