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8-25 08:47:46 點閱:16
一、依教育部115年8月19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50078066號與彰化縣政府115年8月19日府授衛藥字第1150333997號函辦理。
二、近期新興毒品「依托咪酯」(俗稱喪屍煙彈)摻入電子煙彈,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危害甚鉅,更衍生交通事故及公共安全風險。
三、為提升各級學校教職員工、學生及家長對新型態毒品與電子煙之認識,並深化反毒態度,加強法治觀念。
四、依托咪酯列為一級毒品: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,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;持有電子煙罰3到5萬元,毒駕將吊銷駕照,同車乘客最高罰1萬5千元。拒絕毒害,健康隨行。教育部關心您。
五、拒毒策略:電子煙已全面禁止,來路不明煙彈多暗藏第一級毒品「依托咪酯」。面對毒品應「不毒不回」,拒絕誘惑、堅決反毒拒毒駕,共同守護校園安全。教育部關心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