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安全宣導-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正確認知及相關交通法規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6-06-05 13:35:53  點閱:13


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教材及規定可至以下網站下載:

(一)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完成微型電動二輪車教學懶 人包及短影片歡迎學校下載參考及運用:

1、懶人包:包含教案、圖卡、教材包,已整合為2個懶人 包(共2節課),並製作懶人包使用說明,雲端連結為http://https://reurl.cc/qvznep

2、宣傳短影片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shorts/lA4_98ZOfxQ

(二)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製作「微型電動 二輪車騎乘安全指引手冊」,並建置宣導網站(網址:https://gov.tw/Jvk),內容包含微電車領用規範、騎 乘注意事項說明等資訊,並結合AR擴增實境互動體驗, 以提升使用者學習興趣,加強騎乘安全觀念。

 (三)交通安全入口網/道安主題/微型電動二輪車 (https://168.motc.gov.tw/theme/ebike)。

(四)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網站/業務專區/檔案下載/社教科/交 通安全/微型電動二輪車法規及資料(https://newboe. chc.edu.tw/upload/index/&4&3691&9344下載)。

二、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,不申辦掛牌強行上路 者將處新臺幣(以下同)1,200元以上3,600元以下罰鍰,並 禁止行駛、移置保管車輛。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注意7 重點:

(一)免駕照,年滿14歲才能騎乘:違反者最重處1,200元罰鍰,當場禁止駕駛,車輛移置保管。

(二)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:違反者將處300元罰鍰。

(三)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:不得擅自增、減、變更電 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,容易造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引火 燃燒。 違反者最重處5,400元罰鍰。

(四)不得載人及超速 25km/hr以上:載人違反者將處300元以 上罰鍰,超速違反者最重處1,800元罰鍰。

(五)應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:違反者最重處1,200元罰鍰。

(六)不可酒駕、毒駕:違反者最重處2,400元罰鍰,當場禁止駕駛,車輛移置保管。

(七)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:保險期間屆滿前記得要續保,違反者最重處1,500元罰鍰。

三、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之差異:

(一)微型電動二輪車(微電車): 1、無腳踏板,以電力為主要動力。 2、駕駛人需年滿14歲。 3、需掛牌、投保強制險、騎乘時必須戴安全帽。

(二)電動輔助自行車(電輔車): 1、有腳踏板,以人力為主要動力、電力為輔助。 2、駕駛人無年齡限制。 3、需掛牌、不用投保、騎乘時建議戴安全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