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6-11 11:50:26 點閱:8
一、請各校指導學生繪製標誌及號誌圖案時,請留意方向及順 序以避免錯誤:
(一)禁制標誌:斜線方向自左上至右下。
(二)紅綠燈號誌順序:由左而右、由上而下為紅燈、黃燈、 綠燈。
二、請檢視學校周圍道路標線,若已斑駁不堪,請向路權單位 申請維護,並留意標線劃設是否正確以維護學生之通行安 全:
(一)路面邊線: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。其線 型為白實線,線寬為15公分(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 規則第183條)。
1、路面邊線右側為路肩,不屬於車道,一般汽車或機車 行駛於路肩屬於違規,可依法開罰新臺幣 600 元至1,800 元(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 項第12款
2、路肩的用途:主要提供行人通行、慢車行駛、緊急避 讓或合法的臨時停車使用。
(二)快慢車道分隔線: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,劃 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。其線型為白實線,線寬為10 公分(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-1條)。
三、為增進交通安全,請各校加強宣導切勿闖紅燈及無照駕 駛,並應遵守標誌、標線及號誌指示;行經無號誌路口、 閃光號誌路口務必減速慢行;行經設置有「兩段式左轉」 標誌或標線之交岔路口時,務必依規定進行兩段式左轉; 行經施工路段應減速慢行,並保持警覺,注意車前狀況等教育及宣導。